我:「妳看到那微中子嗎?它不帶電荷,比一般中子細很多!它和電子一樣都是輕子。」 她:「有什麼特別?」 我:「妳知道每秒都有數以十億計的微中子穿過我們的身體嗎?」 她:「為什麼我們感覺不到?」 我握著她的手說:「妳知道是什麼力,令我們感覺到彼此的手嗎?」 她:「是肌肉的力?」 我:「沒錯。但是肌肉的力不是宇宙的基本力。」 她:「那是哪一種基本力?」 我:「是電磁力,也與量子力學的不相容原理有關。簡單講,我們手的皮膚表面的電子都帶負電荷,所以互相排斥,我們就感覺到彼此的手。」 我拖著她的手,繼續說:「萬有引力也是另一種基本力。地球的引力把我們向地球中心拉,不過地板上的電子與我們腳底的電子一樣會互相排斥,所以我們能夠站在地面。」 她:「這些與微中子有什麼關係?」 我:「微中子沒有電荷,不會與電子之間產生電磁力。另外,微中子是輕子,所以也不會與原子核之間產生力 – 那叫做強核力,不過不重要。因此微中子在穿過我們身體時不會有任何感覺。」 她:「那麼我們如何知道微中子的存在?」 我:「微中子雖然沒有電磁力和強核力,但引力和弱核力都會對它們造成影響。」 她:「引力?但你看看那些微中子!它們經過太陽附近,可是並沒有被太陽的引力影響啊!」 我:「其實有的,只不過微中子的速度太快,所以太陽的引力對它們造成的影響很小。就連光也會被太陽的引力影響,妳知道嗎?」 我繼續:「光線經過重力場時會偏向,只不過我們的太陽實在太輕了,這個效應很難察覺。你知道宇宙中有億萬個比太陽重千百萬倍的天體嗎?妳看!那束光線經過那個天體時,是不是偏向了?」 她:「是啊!所以微中子也一樣?微中子的速度也很快嗎?」 我:「微中子也以光速行走啊!正確來說,最新的實驗數據顯示微中子的速度與光速只相差 10-19 這麼少,而且在誤差值以內與光速沒有分別。」 我還拖著她。我繼續說:「其實有三種不同的微中子,觀測數據顯示三種微中子會互相轉變!不過,根據理論計算,微中子若能夠互相轉變,就必須擁有質量。可是相對論說,只有沒有質量的東西才可以達到光速。所以,微中子的研究還沒有定論呢!」 我:「有趣嗎?」 她看著我。 然後我醒來,我手中她的手不見了。
Category: 隨筆
喵星人物理學家
在現代學術期刊的歷史中,有一位非常特別的作者,名字叫做 F. D. C. Willard。牠是唯一一隻寫過物理學論文的喵星人。 在 1975 年,密西根州立大學物理系的物理學家 J. H. Hetherington 寫好了一篇論文 “Two-, Three-, and Four-Atom Exchange Effects in bcc 3He”,準備投稿去著名的物理學學術期刊 Physical Review Letters。投稿前,他的同事告訴他,原來 Physical Review Letters 有一個出版規定:如果該論文只有一位作者,就必須使用英文中的「我」(“I”) 而非慣用的「我們」(“we”)。 當時還未有電腦出現,論文都是靠打字機打出來的。Hetherington 不想把所有 “we” 和 “our” 改成 “I” 和 “my”,所以他選擇了一個聰明的辦法:加多一位作者不就可以了嗎? 於是,他就在作者名單中加入住在他家中的喵星人 Chester。為了不被人發現 Chester 是一隻喵星人,他把牠的名字寫成 F. D. C. Willard:F. D. 就是喵星人的學名「家貓」 Felis domesticus、C. 就是 Chester、 Willard 是 Chester 父親的名字 (當然也是喵星人)。 [圖中的是有 Chester 親喵簽名的論文,很珍貴啊!來源:http://xkeys.com/PIAboutUs/jacks/FDCWillard.php]…… Continue reading 喵星人物理學家
無線新聞,你快得過光?
剛剛出去上德文課,幾位朋友同時傳來同一張無線新聞的截圖: 將達時速14000公里,是光速的三倍 原來是是但但的無線新聞,在晚間新聞報導中說 NASA 的信使號將以「三倍光速」墜落水星。短短一個小時,這個錯誤已經在香港網絡界來回流傳了不知多少次了。 其實,如果不是物理專業的人,聽起來會覺得很正常,沒有問題啊!在日常生活中,我們很少會接觸到「光速」。光速就是光的速度,每秒鐘 30 萬公里,即時速 10 億 8 千萬公里。即是有多快?快到只需要 1 秒就能夠到達月球。 光速除了快,還有另外一個特徵,就是光速是宇宙間最快的速度。根據相對論,無論信使號如何加速,最多也只能達到 99.99999999999……….% 光速。就算把全宇宙的所有能量都輸給信使號,也永遠不可能達到 100% 光速。有興趣的讀者,可以參考我寫的講解相對論的科普文章《你也能懂相對論》。 不過,我認為其實重點不在於文字上。雖然寫報導的人有責任確保新聞內容無誤,我們就當這是手民之誤,袋住先吧。愛因斯坦也說過,學習之重要應該是去學習如何思考,而非死背資料性的數字。這一點相信大家都非常同意,尤其是非物理專業的人,不懂得相對論有何出奇?如果個個人都懂得相對論的話,我寫的文章也沒有人看了。 但問題是,我剛發現在四個小時後,是是但但的無線新聞靜靜雞改了原文,變成: 將達時速14000公里,是音速的三倍 Oh god, 這次又錯在哪裡? 第一,既然大家知道水星上沒有大氣層 (其實有,但非常稀薄),哪又何來「音速」?沒有大氣,聲音如何傳播? 第二,就算其中的音速指的是地球上的音速,也只不過是秒速 340 米,即大約時速 1220 公里。14000 除以 1220,是 10 多倍呢。 其實,不懂科學真的不要緊。一個人可以不懂科學,這是完全沒有問題的。我不懂煮飯,相信比不懂科學更大問題!問題在於,錯完一次,再錯第二次,就不是知識的問題,而是寫報導的態度問題了。 我相信,要看一個人做事是否認真,可以從他看待事物細節之中看出來。小事求其,大事又豈會嚴謹? 給你兩次機會,兩次都是但求其。是是但但,真的實至名歸。
從前有本書叫十萬個為什麼
我小時候,大約十多年前,在圖書館、書店裡,都會很容易找到一系列叫做《十萬個為什麼》的書。 《十萬個為什麼》是一套科普書籍,每一頁都有一個簡單的問題,大至天文物理、小至日常生活等等問題都有。例如: 「飛機為什麼會飛?」 「太陽為什麼由東邊升起?」 「斑馬線為什麼是黑白色的?」 「植物有性別之分嗎?」 現在回想,近五六年再走書店,突然發現一個問題:「點解已經唔見呢套書好耐咁嘅?」 我們從小就學到,在學校裡有不懂的時候,就要發問。可是,由小學、初中、高中、一路到大學,雖然學習的內容越來越難,但發問的次數卻越來越少。 不知道何時開始,我們就被灌輸了一個概念:發問是愚蠢的表現,因為問問題代表你不懂;而且你一個人問問題,阻礙了全班同學上課、拖慢了老師的教學進度;在家中問問題,我們也想必得過這類回應:「點解你咁多問題㗎?」、「點解?呢個世界好多嘢都冇得解㗎!」彷彿我們的社會,只要答案,不要問點解。 科學和其他所有學問,其實最重要的並非把一大堆知識記入腦中,而是在學習的過程中,學習如何發問。透過發問不同的問題,我們慢慢可以學到,發問什麼問題可以把問題的邏輯清晰呈現出來;透過發問不同的問題,我們也漸漸會領略到,發問什麼問題能夠問到問題的核心。 現在的網絡世界資訊實在太多。我們願意花多少時間在一個題材上、在一篇文章裡,也成為我們會否 click 進一條 link 的考慮因素。不知何時,「你最意想不到的 20 個冷知識」、「你不能不知道的 10 個餐桌禮儀」、「令 13 億人都震撼的 5 句說話」等等,才能夠吸引到我們的眼睛:直接給我答案,不要問點解、浪費我的時間! 我們每天上網,都能夠得到一大堆資訊。可是,卻犧牲了發問的機會、和思考問題的趣味。好的學問態度,不應只是學習如何做對的研究,也應該是學習如何問對的問題。 《十萬個為什麼》或許不是寫得最好的科普書籍,但它的書名卻是學問的最好代表:欲「學」必「問」。 你喜歡問問題嗎?
論人、論學問
我們不應該用教育背景或專業去標籤任何人。要知道,任何一個尊重學問的人,最基本的就是對人對事的態度:誠實。很多時候,我們必需要承認,我們對 comfort zone 以外的事物,理解真的並不多。 我會尊重其他人的專業,特別是我理解不深的行業,我往往非常欣賞。為什麼?因為在他們的角度看過去,他們對這世界的了解比我多啊。為什麼我們要看不起或者去批判其他人的專業? 且讓我引用一些人的說話: 古希臘哲學家阿里士多德 (Aristotle) 說:「把是說成非,或把非說成是,叫做錯;把是說成是,或把非說成非,叫做對。」 “To say of what is that it is not, or of what is not that it is, is false, while to say what is that it is, and of what is not that it is not, is true.” 文學家梭羅 (David Thoreau) 說:「甚於愛、金錢、諾言、名望、公平,給我真相。」 “Rather than love, than…… Continue reading 論人、論學問
有得揀,你揀叮噹定叮叮?
首先自爆年齡,我心中,叮噹永遠都叫做叮噹、叮叮永遠都叫做叮叮。 不時都會聽人說,我們其實都是大雄,在世界上、茫茫人海,都想尋找到自己的一位叮噹。 當年,我還很小,大概五六歲吧。有一天,我爸爸下班後買了一本《叮噹》給我。我當時根本不知道誰是「叮噹」。我記得,那本是《叮噹》第五期,封面上有五個叮噹,是書中最後一個故事「五個叮噹」的插畫。 從此,我愛上叮噹。以後的每一期《叮噹》,無論單行本、大長篇、其他一些系列例如環保、通識、科學小系列,我都不會放過。我叫它們做「叮噹書」。 為什麼叮噹這麼受歡迎?小朋友會答「因為我喜歡叮噹的法寶道具!」大朋友會答「因為叮噹是我們的集體回憶,因為我們都是大雄,都想找到一個叮噹。」 我覺得,這些都不是真正令我們愛上《叮噹》的原因。記得叮噹的妹妹叮叮嗎?她比她的哥哥叮噹聰明、她不是次貨 (叮噹是次貨所以很便宜小雄一家才買得起)、很多次叮噹有危險時都是叮叮出手相救。 在叮噹大長篇《魔界大冒險》,叮噹和大雄被妖怪追趕,他們坐時光機逃到使用「如果電話亭」把科學世界變成魔法世界之前的時間,打算阻止過去的自己。可是那妖怪竟然飛過時光隧道,在過去把他們變成了石頭。這又是一個時空交錯的故事,相信很多人和我一樣都是因為《叮噹》而對平行時空這些科幻概念著迷的吧。 最後,是叮叮在未來世界感覺到不妥 (女人第六感的超越時空機械貓版本?!) 所以回到過去,用「時間布」救了他們。然後,叮叮和叮噹、大雄等人再次潛入魔王的城堡,因為有叮叮的幫助,所以比依靠叮噹的上一次順利非常多。最後,在宇宙空間,也是靠叮叮用「放大縮小電筒」把大雄投出的最後一支銀標放大,把魔王的心臟消滅。魔法世界和現實科學世界一起回復正常,都是叮叮的功勞。 可是,為什麼不乾脆把叮叮變成主角呢?為什麼我們又不會像喜歡叮噹那樣喜歡叮叮? 我們會將自己想像成大雄。我們在困難、失落、傷心的時候,我們都希望有個叮噹拿出神奇的法寶、不可思義的道具:如果電話亭、隨意門、時光機、竹蜻蜓、記憶麵包、百寶袋…… 可是,現實沒有叮噹,我們的家也許連放一張書檯的空間也沒有,叮噹更不會從我們的抽屜裡跑出來,令我們得到幸福。 我們都想要幸福。沒有叮噹,就只能夠靠自己。讀書成績不夠好嗎?卻沒有記憶麵包,只能靠自己努力溫習;想去旅行嗎?卻沒有隨意門,只能靠自己努力儲蓄;想球技進步嗎?卻沒有如果電話亭,只能自己帶著足球落街場練習;想改變過去嗎?卻沒有時光機,我們只可以改變未來、不要重蹈覆轍。 叮噹雖然有很多神奇的法寶,可是在漫畫中的危急關頭,他卻經常用錯道具、適得其反。拿著漫畫書看的我們,往往認為這只是很簡單的事啊。我們卻沒有想到,其實如果換轉我們是叮噹,也可能會跟他一樣。不是,其實我們已經跟他一樣了。我們發現,自己努力的結果往往都不完美:明明已經努力過了,考試仍然不合格嗎?明明已經努力過了,球技仍然不如他人嗎?明明已經努力過了,仍然買不起樓嗎?明明已經努力過了,仍然挽回不到那個他/她嗎? 沒有人會給我們百寶袋、神奇的法寶和道具。可是,其實在不知不覺間,我們卻為自己造出了只屬於我們自己的百寶袋:我們發現了最適合自己的讀書方法、我們自己儲蓄、我們自己練波、我們從自己的經歷之中學習。雖然結果都不盡如人意,但我們都習慣了,這就是現實。這一切,都變成了裝載於我們腦海中的神奇法寶,幫助我們看似堅強、但卻脆弱的心靈,一步一步支持我們直到今天。 有一次,大雄和叮噹吵架,吵架之中大雄說覺得叮叮比叮噹好多了,於是小雄就說,不如叮噹和叮叮互換工作,由叮叮去照顧大雄。結果,叮叮把大雄照顧得非常好,看上去叮叮的確比叮噹做得更好。可是,或許就是因為叮叮太完美了,或許大雄始終掛念那個和他差不多、經常出錯的叮噹。最終,兩人和好如初 (仍舊每天吵架)。 大雄寧願要一個不完美的叮噹,因為在叮噹裡,他看到了自己。我們在大雄裡也看到了自己。但其實,在我們潛意識之中,在叮噹裡,我們更加看到了自己。 在現實中,一切一切的不完美,構成了我們寶貴的經歷,一一放在我們心中深處的百寶袋裡。我們在困難的時候是大雄,但我們卻忽略了:每次我們重新振作的時候,其實,我們都是自己的叮噹。 我揀叮噹,你呢?
比達的科學精神
潮文有曰:「細個鍾意睇悟空,大個就鍾意比達」相信好多人都有同感。 近日重看龍珠,發現比達思考模式其實很科學。 在地球,比達和納巴面對悟空,納巴問比達:「悟空的戰鬥力是多少?」 比達的偵測器顯示悟空的戰鬥力超過 8000 (英文版多說 It’s over 9000),比達就立即除下偵測器,憤怒的把它破壞了。我們看到比達的 EQ 不高,但納巴一口咬定是儀器出錯,而比達卻選擇相信儀器的數值,並親身證實偵測器顯示的數據。最後雖然不敵悟空,但比達的反應很科學: 當數據與我們的常識或感覺相違背時,通常錯都在自己而不是數據。 在搶奪龍珠的時候,比達知道菲利的力量在所有人之上,因此選擇暫時與地球戰士聯手,採取連橫合縱之計。這是合乎邏輯的決定,在科學研究中,經常會碰到大大小小的問題: 把問題按難易度逐一解決能更有效達到目的。 斯路遊戲中,比達以為自己在精神時光屋裡已經鍛鍊得非常強勁。可是當他看到悟空與斯路的戰鬥,就說雖然很不甘心,但確實自己根本超越不了悟空,而且更正確判斷形勢,知道再戰下去悟空必敗。這態度正正是組成科學的重要元素: 在事實面前,勇於承認不足和失敗。 比達在能夠變成超級撒亞人 2 後,仍正確判斷自己比不上悟空。他就假扮成為巴比迪的手下,以換取力量提昇。做科學研究需要多角度的思考: 當一個方法行不通時,應該敢於嘗試其他方法。 面對強大的敵人,悟空每次都很樂觀;而比達不像悟空,他選擇相信數據、採取合理的對策,而非一味相信奇蹟。當然,靈感和堅持對於科學家來說都是非常重要的,就像愛因斯坦堅持十多年最終獨力完成廣義相對論。 小時候,我們都喜歡悟空,也許亦曾嘲笑過比達。長大後,卻發現比達的科學精神和思維方法,其實更符合於分析這個世界。原來我們都會成為當天曾嘲笑過的人。 在《神與神》中,比達的堅持最終有了成果。雖然不是宇宙第一,但比達為了保護心愛的老婆,力量爆發與破壞神激戰,雖敗猶榮。而悟空也承認,比達終於超越了他。M 字額終於成為真男人,他的堅持終於有了成果,感動了不少大男孩:我們都曾希望自己是悟空,而比達卻是我們的寫照。
好奇心的泉源:我看科普
科普就是科學普及書籍的簡稱。科普的主要目的當然是希望普及科學,把科學知識帶給普羅大眾。 我不記得我看的第一本科普是甚麼,但我引導我走向物理的那本,是費曼 (Richard Feynman) 寫的量子力學講義,那時候的我是個中六學生。自此,我不斷看關於費曼和物理、科學的書,這就是我現在身處此地做科學的原因。他是我最尊敬的科學家。我看的書,有的是純粹討論某一範疇的,多為物理學及天文學、有的是綜合科學的、也有的是科學家的傳記。我非常喜愛閱讀科普,平日走進書店,第一時間就是走到科普書籍的書架前打書釘。 我是星匯點的委員,經常到處講科學講座、舉辦觀星營,也是主修物理學及天文學的學生。你會問:「許多科普上寫的東東你都已經知道了,為甚麼還要讀科普?」或許我應該把時間花在課本上,或者抓緊時間去做研究。現在我自己寫的科普《星海璇璣》也快出版了,而我也在國際期刊發表過多篇論文,但我未來仍然會讀科普、寫科普。可以告訴你,我之所以愛上物理,都是因為科普。 科普的作用,當然是把一般人不會接觸到的科學知識,以大眾可以理解的言語表達出來。最重要的,是把數學公式背後的物理意義正確表達出來。讀科普的人,大致可分為三類:沒有科學背景的人、有科學背景但非從事科學事業的人、科學專業的學生或老師。明顯地,第一類的人,即沒有科學背景的人,他們最需要科普的滋潤。他們可能不能夠明白某些專有名詞,而在讀完一本科普書後對他們也可能沒有任何幫助。但我認為,一本好的科普書,至少可以令他們感受到科學的價值來自於人類對知識的追求、對大自然的好奇心。這就正如一首好的歌曲,能夠令聽眾感受到作曲人、填詞人及歌手的感情一樣。他們可以在日後讀到有關科學的報導時,有能力去分辨真偽,不致被錯誤的資料所誤導。 第二類的人,即有科學背景但非從事科學事業的人。他們應該能夠了解書中到底在講甚麼,也應該能夠明白這些科學知識對人類文明發展的重要性。至於他們能夠實際從書中得到甚麼益處,就要看個人興趣及科普作者的功力了。一本好的科普能夠帶給這類讀者的,可以是他們在課堂上未曾聽過的實驗、理論,甚至是歷史知識與最前沿的科學發展。我覺得最重要的是科學的歷史發展。多數科普在講解科學原理的時候,會依從這門科學的發展歷史。正確表達科學的發展史,對人類未來的發展往往有借鏡的作用。而且,一本科普書中,最有趣的部分就是說故事的時候吧! 最後一類的人,其實可能是最需要讀科普的人。為甚麼?他們不是已經知道了夠多的科學知識了嗎?正如我上面提及的,科普書籍能夠填補在課室中遺漏了的科學史知識。以我為例,我會從牛頓發現萬有引力定律的故事學習到嘗試找出表面看來不相干的事情之間的關係;我會從古希臘的哲學家對宇宙的觀點學習到如何客觀地、理性地看待未知的事物;我也會向費曼、愛因斯坦對科學研究的態度學習:「知道得愈多,就愈知道自己知道的少。」 我在讀科普的時候,有時會突然學到另一種處理同一個問題的方法,就像發現另一條通往山頂的道路一樣,雖然走的路是不同,但目的地依舊。有些時候,溫故知新,嘗試換一個角度去看同一個理論,得到的可不比熟讀課本為少。我能知道其他人如何看待同一個理論,如果以另一個方法解決同一個問題會得到甚麼結果。有時會是我已經知道的,可是已經忘記了,我就會在腦海中重新建立它。有時會是新的想法,我就會把它收入自己的知識庫中,待日後有機會時看看能否激起甚麼新點子。不過,我最希望在科普中讀到的,其實是如何把深奧的理論以一般人的文字表達出來。我覺得,要說得上是真正了解一門學問,你必須做到這一點。 有一次,費曼的一個同事來問他一個關於量子力學的問題。費曼說:「我會回去準備一次大學一年級程度的課來解釋這個問題。」可是,過了幾天費曼去找他說:「我不能這樣做。我沒法把它簡化成一年級可以理解的程度。這代表我們其實仍不明白它。」 ‘Once, I [David Goodstein] said to him, “Dick, explain to me, so that I can understand it, why spin one-half particles obey Fermi-Dirac statistics.” Sizing up his audience perfectly, Feynman said, “I’ll prepare a freshman lecture on it.” But he came back a few…… Continue reading 好奇心的泉源:我看科普
因主之名:拖著文明後腿的歷史
1633 年 4 月 12 號,伽俐略 (Galileo Galilei) 在羅馬接受宗教法庭的審判,原因是他犯了十惡不赦的罪名[1]: 相信並且支持虛偽不實、違反《聖經》教義的學說,認為太陽才是世界中心,並無每天由東往西運行之事情,而且地球每天環繞太陽運轉,不是世界中心;被告更認為可以支持既經宣告為違反《聖經》的學說,認為此種學說可能為正確的見解……被告之犯行以及危險之錯誤,必須加以懲處,以促使被告將來更加謹慎,且為防止他人起而效尤,茲特宣告被告之《對話》一書,必須查禁。 現在,每個人都知道,地球是太陽系八大行星之一,每天自轉一周,每年公轉一周。伽俐略指出這個事實,卻被控告以「嚴重的異端行為」罪名;他被軟禁至死,鬱鬱而終。 政治、宗教干預科學,古今中外不乏聽聞。我國南北朝著名天文學及數學家祖沖之,早在一千五百多年前就已經測量出了地球環繞太陽公轉一周需時 365.24281481 天,與現在知道的 365.24219878 天相比,已經準確至小數點後三個位!他發現了當時傳統曆法的錯誤,所以於公元 462 年制定出大明曆,成為當時最準確的曆法。但當時朝上的權勢人物戴法興卻出言反對改曆[2],認為「古人制章、萬世不易」,曆法是「不可革」的,天文曆法「非凡人所制」。他又罵祖沖之是「誣天背經」,說「非沖之淺慮,妄可穿鑿」。為此,祖沖之寫了一篇《駁議》,其中兩句體現了科學精神: 「願聞顯據,以窮理實。 浮詞虛貶,竊非所懼。」 可是南朝宋孝武皇帝劉駿 ( 年號大明 ) 並未接受祖沖之的意見,一直要到他死後十年由於他的兒子祖暅之 ( 亦為數學家,精通曆法 ) 再三堅持,並經過天象的檢驗,大明曆才得以正式頒行。 其實近代也有由於傳統觀念阻礙科學進步的事件,例如在 1930 年,印度物理學及天體物理學家錢德拉塞卡 (Chandrasekhar,1983 年諾貝爾物理學獎得主 ) 計算出錢德拉塞卡極限,計算表明白矮星的質量上限約為 1.4 倍太陽質量。如果恆星在超新星爆發之後剩餘的質量超過這個界限,將塌縮成中子星或黑洞。當時他正在由印度往英國劍橋大學的輪船上,為了解悶而計算出這一重要的極限。他到達劍橋大學後立即向他的老師亞瑟.愛丁頓 (Arthur Eiddington,英國天文學、物理學及數學家 ) 報告,愛丁頓先是扮成很有興趣的樣子,還特地為錢德拉塞卡開了一次討論會。然而,愛丁頓卻在會上,在錢德拉塞卡介紹完他的理論之後,當著眾多聽眾面前侮辱他、激烈攻擊他的理論。事實最終證明錢德拉塞卡是正確的,他也為此獲頒 1983 年諾貝爾獎。1998 年,原名「先進 X 射線天文設備」(AXAF) 天文衛星,為紀念錢德拉塞卡而更名為「錢德拉 X 射線天文台」(Chandra X-ray Observatory)。 可是我們知道,在這些著名的事件背後,肯定還有更多更多不為人知的事件,還有更多更多科學家為了堅持事實真相,犧牲了事業、名譽,甚至是生命。像錢德拉塞卡、愛因斯坦、牛頓等人,雖然他們都曾辛苦獨力研究多年才有成果,至少他們的努力在有生之年得到重視;而哥白尼 (Nicolaus Copernicus,意大利天文學家,提出日心說 )、布魯諾…… Continue reading 因主之名:拖著文明後腿的歷史
「政治只是一時;方程卻是永恆。」
「政治只是一時;方程卻是永恆。」 “Politics are for the moment. An equation is for eternity.” – 愛因斯坦 Albert Einstein 愛因斯坦在研究廣義相對論之後,愈來愈熱中於猶太復國主義,並幫助以色列立國。 愛因斯坦一生對金錢、物質、名譽等不感興趣,他喜愛的東西大概可說只有物理和女人。他希望找出大自然的終極奧秘,並以優美、永恆不變的數學方程式表達出來。愛因斯坦覺得「政治只是一時,方程式卻是永恆」。他曾說他不喜歡政治,但他在一生中卻經常對種族平等、世界和平等政治大議題作公開演講。因此他也引來許多人對他的政治立場表達不滿。在許多政治家眼中,他可說是一個有著巨大名氣的「麻煩製造者」。 當以色列的第一任總統魏茲曼於1952年逝世時,繼任首相古理安建議邀請愛因斯坦擔任第二任總統。耐人尋味的是,古理安卻有著這樣一個憂慮:「告訴我該怎麼辦,如果他接受的話!我必須要提出這項職務給他,因為沒有理由不這麼做。但是如果他要接受,那我們就有麻煩了。」1可見愛因斯坦雖然對以色列恩重如山,而且更為在以色列建立希伯來大學而四處奔波募捐,但其實他那堅定的政治立場也使以色列頭痛不已。 最後邀請函還是送到了愛因斯坦家中。其實如果古理安清楚愛因斯坦的為人的話,他根本不必擔心,因為愛因斯坦根本不會接受離開物理學家的位子而去當個總統。對他來說,思考物理比解決國家事務有趣得多,也容易得多。於是他寫了一封回信,感謝並婉拒古理安的邀請1: 「受到我們的城邦以色列如此盛情的邀請,我確實非常感動,隨即感到悲傷與羞怯,我無法接受這項提議。我終其一生都在面對外在、物質的事務,因此缺乏那份與人們適度相處、交涉的天性與經驗,以及官方職務的實際經驗。對於現在這些狀況我尤其感到苦惱,那是因為自從我充份了解我們的處境在世界上的國家中是如此不安定,我與猶太同伴的關係已經變成我最強韌的人性牽絆。」 ====== 此為筆者於星匯點 2009 年 12 月號會訊所撰之文章,經過修改 ====== 1《愛因斯坦——百年相對論》中譯本,安德魯.羅賓遜 (Andrew Robinson) 編著,林劭貞、周敏譯,好讀出版,2007年。